2022年德清县武康健保集团择优签约卫技人员开始!

时间:2021-12-24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德清县武康健保集团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德清县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育实施办法》(德卫健〔2021〕12号)和《关于2022年度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择优签约卫技人员的通知》(德卫健〔2021〕52号)精神,现将2022年武康健保集团择优签约卫技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美丽的德清


    德清县武康健保集团位于美丽的浙江省德清县,德清县位于浙江北部,东望上海、南接杭州、北连太湖、西枕天目山麓,处长三角腹地,户籍人口44万,常住人口65万。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020年排名全国百佳县市第26位,入选全国文明城市,位列县级市和县第一位。

  

    德清县交通便利,有高铁、高速、国道、省道及航运线穿境而过,县城距杭州市中心高铁仅13分钟车程,距上海、宁波、南京均在2小时车程以内。杭德城际铁路项目已获批准,德清正式迈向“轻轨时代”。2019年9月,浙江工业大学莫干山校区全面招生开学。


图片

德清县莫干山

集团概况


    德清县武康健康保健集团由德清县人民医院、德清县中医院和武康、乾元、雷甸、下渚湖、阜溪、洛舍、舞阳、莫干山8个分院组成,现有在职职工2300余人。实际开放床位1264张。为浙北地区最大的医共体单位。


图片


  

    德清县人民医院为集团牵头单位,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全民所有制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2017年11月挂牌成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德清院区。


     医院现有职工1200余人,其中中、高级职称600余人。开放床位800张,科室设置齐全,拥有24个病区,40多个医疗与医技科室。


     微创诊疗中心、内镜诊疗中心、血液净化中心、眼病诊治中心、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内分泌科、肾内科、心内科、泌尿外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普外科、急诊科等在本县及周边地区均享有较高的声誉。


    在《2020届县级医院100强》榜单中,德清县人民医院名列全国县级综合医院100强第82位。



图片



德清县中医院


   德清县中医院是是一所集中医药医疗、康复、预防、保健、教育、科研为一体的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是浙江省肿瘤医院协作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合作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重点合作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对口支援单位,杭州市中医院德清分院。


    医院科室设置齐全,开设临床医疗和医技科室32个,核定床位250张,开放床位286张。现有职工500人,其中中、高级职称者240余人。


    德清县中医院妇产科为浙江省第五批县级医学龙头学科;治未病科为浙江省“十三五”中医药重点专科;产科、骨伤科为湖州市中医药重点专科;消化内科(脾胃病科)、心血管科(心病科)为县级中医重点学科。

图片


  


期待您的加入,让我们变得更好!



详细招聘细则请往下拉



2022年武康健保集团择优签约卫技人员公告



01
招聘岗位及人数

德清县人民医院、德清县中医院及镇(街道)分院,共设招聘岗位35个,计划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名。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2022年德清县武康健保集团择优签约卫技人员计划表》(附件1)。


02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4. 具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户籍认定以2021年12月22日为准,2022年德清生源应届毕业生户籍未迁回的,提供入学时的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可报考德清户籍的岗位。

5.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的择优签约条件

1. 2022年应届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择优签约:

(1)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

(2)第一批/段录取的(含提前录取的第一批/段)本科毕业生;

(3)获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4)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省政府或校级一等奖学金1次、校级二等奖学金2次或校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3次。


2.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不受以上条件限制进行择优签约:

(1)2021、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急需紧缺专业毕业生,愿意到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从事急需紧缺岗位的,急需紧缺岗位以《2021-2023年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为准(详见附件2);

(2)2021、2022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愿意到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


(三)非应届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择优签约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医学类历届毕业生(执业医师资格类别不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培训招收对象的历届毕业生,可不提供规培合格证书),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2. 愿意从事急需紧缺岗位(详见附件2)的,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德清县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育实施办法》(德卫健〔2021〕12号)文件的医疗卫生人才,按文件规定执行。


(五)不列入择优签约对象人员

1. “招聘与招录”并轨的2022年毕业的定向培养生、历届违约或辞职的定向培养生。

2. 本县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3. 本县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辞职或解聘人员。


03
择优签约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5月31日


2.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形式。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向招聘单位电子邮箱发送报名表(附件3),邮件主题请注明“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姓名”,并提供相关的电子佐证材料,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结果。现场报名需携带相关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报名和资料审核。


3. 报名地点

德清县人民医院、德清县中医院及镇(街道)分院:德清县武康街道英溪南路120号,德清县人民医院1号楼8楼822室集团组织人力资源部,联系人:沈老师、徐老师,联系电话:0572-8811306,邮箱:dwjrsk@163.com。 



4. 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2022年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择优签约卫技人员报名表》(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2021届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历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荣誉证书(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或奖学金等荣誉证书)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规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其他证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网上报名上传的审核材料均要求为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择优签约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择优签约资格。


(三)面试

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对报名考生学历、资格、获奖荣誉等各方面素质进行量化评分,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分批次组织集中择优面试,所有招聘岗位根据面试签约情况相应核减(如需了解岗位招聘进展情况可先与用人单位联系)。面试时间、地点由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60%+量化评分4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德清县人民政府—县卫生健康局网“通知公告”版块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进入公示阶段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8月31日前不能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研究生须同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或历届毕业生报名时不能提供择优签约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凡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健康保健集团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后服务期限须满5年(不包括三年规范化培训时间),未满5年的不得调离原工作单位。


04
政策支持

1.对符合《关于印发〈德清县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德卫健〔2021〕12号)文件规定的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实施相关奖励政策。

2.对符合《德清县卫生健康事业人才发展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德卫健〔2019〕136号)文件规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本科毕业生予以3~10万人才经费补助。

3. 本公告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文末点击“阅读全文”进行下载)

附件1:2022年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择优签约卫技人员计划表

附件2:2021-2023年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急需紧缺卫生人才目录

附件3:2022年德清县卫生健康系统择优签约卫技人员报名表


Copyright © 德清县武康健康保健集团.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4063944号-1

浙公网安备 330521020004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