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 (中发〔2020 〕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推进医疗服 务价格改革的意见》(发改价格〔2016〕1431 号)和《浙江省深 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浙政发〔2016〕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2021年11月23日,2021年湖州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 革 方 案出台。
方案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对我市医疗行业中部分综合服务类项目、部分医技诊疗类项目、临床诊疗类项目、部分中医类项目、部分手术类项目等进行了价格调整。
对于现行临床诊疗中迫切需要调整价格的重点学科医疗服务项目,探索医院申报制,由医疗机构申报项目名称和建议价格,并提供详细成本测算清单,经核实评审后予以调整。
方案实施范围为湖州市域开展医疗服务的所有公立医院 (含省属医院,不含基层医疗机构)。
方案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也就是说,自此日起,我市医疗行业部分项目价格将有所调整。去医院看病或住院,有些收费会和以前不一样了!
方案目标
积极稳妥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理顺全市医疗服 务价格体系,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建 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方案原则
(一)坚持总量控制。结合总额预算,严格医疗机构医药费用总量控制,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稳定。
(二)坚持结构调整。 降低检查检验价格,适当调整体现医 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和重点学科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优化医院收支结构,确保医院良性运行。
(三)坚持有升有降。对明显高于省级医院医疗服务的项目 价格适当下调,对区县明显低于市级医院医疗服务的项目价格适 当调高,保持全市总量基本平衡。
(四)坚持逐步到位。对于按医院等级确定医疗服务价格的 项目,合理确定等级项目价格比例,力争达到比较合理的项目比 价 关 系 。
方案主要任务:
将公立医疗机构的等级分为三级甲等、三级乙等和二级,不区分综合和专科等级。全面梳理全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现同级同价。
1.调整部分综合服务类项目。 下调德清县公立医院部分综合 类项目,达到与市级公立医院相同水平;调高三县和吴兴区、南 浔区公立医院(以下简称“两区”公立医院)部分综合类项目,达 到与市级同级公立医院相同水平;下调“两区”公立医院部分综 合类项目,达到与市级公立医院相同水平。调整后,综合类项目 达到同级同价。
2.调整部分医技诊疗类项目。 下调德清县、长兴县和安吉县 公立医院(以下简称“三县”公立医院)超声类项目价格,达到与 市级同级公立医院相同水平。调整后,医技诊疗类项目达到同级同 价 。
3.调整临床诊疗类项目。 将全市所有医疗服务项目高于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50%及以上的项目调整至不超过省级公立医院的 1.5 倍;将“三县”公立医院的31类项目调整到与市级公立医院持平; 将“三县”公立医院的32、33类项目按市级公立医院等级差距比例调整。将今年上半年省级医院上调冠 状动脉搭桥术等 62 项手术类项目,市级公立医院价格上调至与 省级医院持平,其他公立医院按医院等级拉开差距。调整后,临床诊疗类项目达到同级同价。
4.调整部分中医类项目:调整“三县”和“两区”公立医院 部分中医类项目价格,达到与市级公立医院持平。调整后,中医类项目达到同级同价。
新增普通中医门诊辨证论治等7个中医类收费项目,收费价 格参照省级医院标准,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省国医名师、省级名中医收费标准分别为300元、200 元、100 元、50 元,主任中医师、副主任中医师、其他中医师门诊中医辨证论治收费标准分别为20元、15元、10 元。中医门诊辨证论治项目纳入医保基 金支付范围,按照甲类项目管理。同时删除国家级和省级名老中医门诊诊查费加收两个项目(项目编码为11020000106、11020000107) 。
5.调整部分手术类项目价格。调整冠状动脉搭桥术等手术类 项目价格及部分三四类手术项目价格。调整后,手术类项目达到 同级同价。
6.调整部分特色学科项目价格。对于现行临床诊疗中迫切需 要调整价格的重点学科医疗服务项目,探索医院申报制,由医疗 机构申报项目名称和建议价格,并提供详细成本测算清单,经核 实评审后予以调整。
重点了解:
1. 本次医疗行业部分服务类项目时价格调整包含六大类。
2. 调整项目有升有降,但总体是降。重在结构调整。比如床位费有所下降,但空调费将另行收取。
3. 新增普通中医门诊辨证论治等7个中医类收费项目,收费价格参照省级医院标准,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省国医名师、省级名中医收费标准分别为300元、200 元、100 元、50 元,主任中医师、副主任中医师、其他中医师门诊中医辨证论治收费标准分别为20元、15元、10 元。中医门诊辨证论治项目纳入医保基 金支付范围,按照甲类项目管理。同时删除国家级和省级名老中医门诊诊查费加收两个项目(项目编码为11020000106、11020000107) 。
4.具体调整项目和调整后价格可以查询:
●德清县人民医院官网;
●院内门诊及住院缴费自助机;
●3、常用项目可在门诊及住院大厅查看公示牌
5.方案自2022年1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