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湖州市离休干部及无固定收入配偶(遗属)医疗保障待遇的函

时间:2022-01-14   浏览量:

关于明确湖州市离休干部及无固定收入配偶(遗属)医疗保障待遇的函

 

 

市医保局:

为配合做好全省“智慧医保”建设,根据1月14日部门协调会议精神,现就我市离休干部及无固定收入配偶(遗属)医疗保障待遇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床位费副省(部)级及重点医疗保健照顾对象普通单间病特需VIP病房的限额150元∕日;其他离休干部住院病房(含特需VIP病房)床位费最高80 元∕日

二、治疗性西药费:治疗性西药(含治疗用白蛋白)费全额报销。

三、治疗用中成药及草药费:治疗用中成药及草药费全额报销。

四、诊疗项目及材料费:治疗性诊疗项目及材料费全额报销,心脏起搏器报销标准见第五条

五、心脏起搏器报销标准:最高限额5.5万元。

六、空调费:住院病房空调费全额报销。

七、家庭病床及社区责任医生结对医疗费用:所涉及的建床费、巡诊费、上门服务费等相关费用按规定报销,药费、诊疗费按前款执行。

八、离休干部及无固定收入配偶、遗属医疗费: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配偶、遗属医疗费用参照机关退休人员医疗待

 

 

遇同等报销比例给予报销(无个帐),乙类药品不自理。

附:市本级(含吴兴、南浔两区)离休干部各类人员名单

特此函达。

 

中共湖州市委老干部局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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